在工程趕工中,又一狀況發生.以下先敘述當時過程,再敘述解決過程
問題過程.......
當日,聽當場工作人員敘述,一台8頓大卡車,載著已經製作好的直立招牌與橫向招牌準備到店裡安裝.在拆下舊有的支撐架後,忽然二樓的男屋主就跑出來,對著他們大聲咆哮,"誰同意你們安裝招牌在我們屋邊,如果要,要收租金".當我收到工程人員電話,差一點昏倒."收租金"虧他想的出來.
在第一通電話完畢後,決定不理它,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聲稱不知道前後關係與故事,只知道要將招牌安裝上去,硬是霸王硬上弓處裡.
這時這老兄便打電話到總公司去罵,企圖用公司的力量看是否從中獲取一些利益.這時我便又接到第二通電話,但在告知我方會要求房東出面處裡這問題.公司便不再理會這個人的抱怨.
後來我又接到第三通電話,工程人員告知對方請警察過來干涉.真是將我一軍.也因如此,直立招牌便放棄立即安裝.(快想對策,對策....)
解決過程......
首先我先打電話去縣政府工務課詢問招牌的一些法源,結果得到不利於我的消息.因招牌需通過二三樓之牆面,各層的屋主皆有權行使是否同意我們進行安裝的權利.如果屋主不同意,他們可以進行檢舉,工務局便可派人依法拆除.但屋主無權收取租金,除非雙方談妥.
聽到這樣的訊息真是一大障礙.這時是我們理虧,便要尋求其他的方法處裡.這時便想起二樓屋主曾與一樓騎樓分租人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吵,二樓屋主隨口說出他二樓有土地持份,因此也有一樓停車使用權.利用此點,我打了個電話到地政事務所查證.這時得到了一個有利於我的狀況,關於騎樓所有權是屬於一樓屋主所有,與土地持份並無關聯,便趕快打個電話給房東,要求房東出面處裡,希望利用停車條件交換來處裡事情.
但總希望和氣生財......
在等待房東到來的同時,剛好與附近一家賣鞋的老闆再討論這個情況.才知,這位二樓的先生還真是"惡名遠播",每個人都對他很感冒.最後,那位老闆無意間說"你可以把招牌設在三四樓,只要跳過二樓便可.真是一語驚醒夢中人,最佳的解決辦法出現了.
這時便協同房東拜訪三樓與四樓.剛好三樓屋主長期不在,四樓住戶覺得只是掛招牌並無所謂。在得到許可後,大大方方將招牌掛上,因二樓要求而跳過他們把招牌更往上掛,遠遠就能看見,因禍得福,這問題便告一段落.
2007/12/19 2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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